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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


     烟草可以导致多种疾病,甚至可以因加重疾病而死亡,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。控制吸烟、预防疾病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。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烟草控制工作,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并经全国人大批准于2006年1月9日正式予以实施生效。吸烟不仅危害身体健康也存在着火灾隐患。
      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下发的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意见》的有关精神,经学院研究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,在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,要求全院领导干部、全体教师以身作则、带头戒烟,通过自身的戒烟,教育、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。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,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,不劝烟,发现学生吸烟,及时劝阻和教育。
       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禁烟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增强做好禁烟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。将禁烟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当中,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加强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,将责任落实到人,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,长抓不懈,共同创建无烟校园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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